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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石油化工学院2012年升本录取方案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考高招〔20124号)文件精神,北京石油化工学院高职升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共课控制分数线及专业课控制分数线

1、北京市划定的公共外语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4分。

2、三门课成绩总分要求不低于120分。

 

二、录取原则

1、在达到北京市规定的公共外语课控制分数线、总分要求的学生,按照成绩总和排队,参考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推荐院校对考生的综合评定意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到专业计划完成为至。

2、对市级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等,在同分条件下,优先录取。

3、对录取考生按照招生录取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者以及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招生办室

20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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