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院19年升本录取原则
作者:市场部 来源:中华女子学院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2日 点击数: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考高招[2019]2号)文件精神,及《中华女子学院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修订)》(校字[2014]50号)的有关内容,我校2019年高职升本科工作自2018年底启动,现已基本完成。
一、成绩合格线划定
(一)公共课成绩合格线由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本年度合格线为50分、退役士兵(专科)考试升本合格线为31分;
(二)专业课成绩合格线根据各接收专业培养要求,每门统一划定为60分(含)、退役士兵(专科)考试升本专业课成绩每门统一划定为30分(含)。
二、录取原则
根据《中华女子学院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修订)》(校字〔2014〕50号)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专科学生退役后专升本工作的通知》(京教学〔2018〕5号)规定,录取原则如下:
(一)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据成绩总分按照毕业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达到录取标准但放弃升入本科者,顺延录取本专业排名中的下一名考生。
(三)退役士兵学生在全部科目合格的基础上,全部录取。”
——(链接消息原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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