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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2017年升本录取方案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北京市2017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京考高招[2017]2号)文件精神,及《中华女子学院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修订)》(校字[2014]50号)的有关内容,我校特制定此录取方案:

一、成绩合格线划定

    公共课成绩合格线由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本年度合格线为50分、退役士兵(专科)考试升本合格线为35分;

    基础课、专业课成绩合格线根据推荐比例及各接收专业培养要求,同时兼顾学制、生源性质差别,拟划定如下:

二、成绩合格线划定

(一)公共课成绩合格线由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划定,本年度合格线为50分、退役士兵(专科)考试升本合格线为35分;

(二)基础课、专业课成绩合格线根据推荐比例及各接收专业培养要求,同时兼顾学制、生源性质差别,拟划定如下:

 

毕业专业

基础课

专业课

考试科目

合格线(含)

考试科目

合格线(含)

学前教育

3

文化基础

45

儿童发展心理学

40

社区管理与服务

(高级家政管理)

3

文化基础

45

社工导论

50

社区管理与服务

(健康管理与服务)

3

文化基础

45

社工导论

50

旅游管理

3

文化基础

45

管理学

50

音乐表演

2

文化基础

35

儿童发展心理学

40

学前教育

(退役士兵)

3

文化基础

35

儿童发展心理学

40

新闻采编与制作

(退役士兵)

3

文化基础

35

播音创作基础

40

计算机应用技术

(退役士兵)

3

文化基础

35

数据结构

40

 

二、录取原则

    根据《中华女子学院选拔高等职业教育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实施办法(修订)》规定,录取原则如下:

    1.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据成绩总分按照毕业专业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文化基础、外语考试成绩。

    3.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达到录取标准但放弃升入本科者,顺延录取本专业排名中的下一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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