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浩桥教育>> 升本政策>> 录取原则>> >>正文内容

民政职大26年升本录取规则

“一、录取规则

1.考生的公共外语课考试成绩达到北京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4分(含)以上。

2.在公共外语课上线的前提下,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考生总成绩(公共外语课成绩+专业课1成绩+专业课2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公共外语课成绩、专业课1成绩、专业课2成绩,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各专业招生计划及拟录取最低分数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总成绩

护理

23

139

康复治疗

42

118

人力资源管理

78

168

现代殡葬管理

35

132

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34

142

智慧健康养老管理

23

194

——链接消息原址

 

【字体: 】【收藏